【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8-1-4
【生效日期】2008-1-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94695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关于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11日至20081231日,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出口暂定关税税率表

             二○○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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