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
  • 关于拟变更8项国家计量基准名称和技术指标的公示
  • 号:
  • 11100000MB0143028R/2024-915514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号:
  • 所属机构:
  • 计量司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18日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关于拟变更8项国家计量基准名称和技术指标的

公示


根据《计量基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对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申请的(273.15~903.89)K温度副基准装置等8项国家计量基准名称和技术指标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实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量值处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2260125。



附件:拟变更计量基准名称和技术指标对照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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