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1号(关于延期执行2018年第127号、第135号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综合类
【文  号】 公告〔2018〕171 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8-11-16 【生效日期】 2018-11-16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将2018年第127号公告、2018年第135号公告施行日期延后至2018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