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规范经营主体价格竞争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竞争局,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728日。

附件:1.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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