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废止2006年第38号公告的公告

【索 引 号】 00001415-4/2010-00231 【发文字号】 公告〔2009〕68号
【发文机关】 其他 【成文日期】 2009-10-26
【标  题】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废止2006年第38号公告的公告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令第125号)已于2009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6年第38号相应废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