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10-00231 | 【发文字号】 | 公告〔2009〕68号 |
| 【发文机关】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09-10-26 |
| 【标 题】 |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废止2006年第38号公告的公告 | ||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令第125号)已于2009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6年第38号相应废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