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5号(关于变更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相关系统访问地址有关事宜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其他
【文  号】 公告〔2018〕205 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8-12-21 【生效日期】 2018-12-24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关检融合有关工作安排,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2月24日起启用原产地证书核查系统和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新域名,现公告如下:

  一、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核查访问地址变更为:http://origin.customs.gov.cn。通过访问该地址,可以查询各地海关2016年1月1日以来签发的各类原产地证书相关信息。

  二、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的访问地址变更为:http://ocr.customs.gov.cn:8080。通过访问该地址,可以进行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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