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关税征收管理类 |
| 【文 号】 | 公告〔2018〕8 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18-1-16 | 【生效日期】 | 2018-2-1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商品经营范围》(附件1)和《携带出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数量限制商品清单》(附件2)予以公布,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2.携带出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数量限制商品清单.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