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9号(关于利比里亚籍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总署公告〔2016 〕9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6-2-6 【生效日期】 2016-2-14
【效  力】 [失效] 【效力说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于2024年12月20日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2月14日起,对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实施期限为3年。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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