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干玉米酒糟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15—4/2017-00044 【发文字号】 署税发〔2017〕256号
【发文机关】 关税征管司 【成文日期】 2017-12-18
【标  题】 海关总署关于干玉米酒糟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关于干玉米酒糟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2017年12月20日(含当日)以后申报进口的干玉米酒糟(商品编码23033000.11),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请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饲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操作程序的通知》(署税发〔2015〕199号)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17年12月18日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