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干玉米酒糟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15—4/2017-00044
【发文字号】
署税发〔2017〕256号
【发文机关】
关税征管司
【成文日期】
2017-12-18
【标 题】
海关总署关于干玉米酒糟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关于干玉米酒糟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2017年12月20日(含当日)以后申报进口的干玉米酒糟(商品编码23033000.11),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请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饲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操作程序的通知》(署税发〔2015〕199号)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17年12月18日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