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运输工具监管类 |
| 【文 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08-1-24 | 【生效日期】 | 2008-1-24 |
| 【效 力】 | [失效] | 【效力说明】 |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于2024年12月20日废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立陶宛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已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2月10日起,对立陶宛籍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此前已征吨税准予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