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91号(关于解除缅甸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其他
【文  号】 公告〔2023〕91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23-07-14 【生效日期】 2023-07-14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缅甸掸邦北部贵概镇部分区域口蹄疫疫情禁令。该区域位于37个地理坐标端点的连线范围内(经纬度坐标和区划图见附件)。

  对缅甸上述区域口蹄疫相关禁令不再执行。

  附件:贵概无疫区边界隔离屏障及坐标图.pdf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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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缅甸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缅甸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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