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00000000014154E/2022-00031 | 【发文字号】 | 动植函〔2022〕12号 |
| 【发文机关】 | 动植物检疫司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 【标 题】 |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关于暂停进口立陶宛原木的通知 | ||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近期,青岛、南京等海关多次从进口立陶宛原木中检出云杉树蜂Sirex noctilio、密点墨天牛Monochamus impluviatus、樟子松木蠹象Pissodes validirostris等检疫性有害生物。为防止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我国农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等相关规定,兹决定暂停立陶宛原木进口。相关情况已事先向立陶宛主管部门通报。
各海关自2022年2月26日起暂停受理立陶宛原木报关,并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辖区内进口企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