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的公告

【索 引 号】 00001415-4/2012-00125 【发文字号】 公告〔2012〕55号
【发文机关】 其他 【成文日期】 2012-11-08
【标  题】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海关总署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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