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商店的函》(中免〔2017〕74号)收悉。经研究,并经武汉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中免集团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商店,由下属中免集团(武汉)机场免税品有限公司开展免税品销售业务。新设立的出境免税商店应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
| 海关总署 2017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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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