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3〕99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3-08-17
【生效日期】2023-08-17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99号(关于解除南非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公告〔2023〕99号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南非共和国部分区域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区域名单见附件),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入境。

  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2022年第30号公告关于从南非共和国上述地区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的禁令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获得认可的南非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名单.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17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南非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南非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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