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综合类 |
| 【文 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1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07-3-28 | 【生效日期】 | 2007-4-1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6159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硅铝处理的金红石型钛白粉的鉴定方法》和《有机表面处理的二氧化硅的鉴定方法》等14项海关化验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