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 【文 号】 | 公告〔2019〕220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生效日期】 | 2020-01-01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详细调整内容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