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1〕11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01-27
【生效日期】2021-01-27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号(关于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的公告)

公告〔2021〕11号

  为支持我国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27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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