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2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23:58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关于发布部分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申报有关规定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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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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