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原产地证书报文规范调整生效的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单一窗口”对海关原产地证书(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报文规范调整,将于2026年11月1日生效。调整内容详见《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原产地证书应用报文调整的通知》。
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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