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加强对全国海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总署批准,决定调整全国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具体如下:
一、全国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于广洲 海关总署署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邹志武 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
成 员:办公厅、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司、研究室、关税征管司、监管司、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综合统计司、稽查司、缉私局(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科技发展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财务司、关务保障司、人事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督察内审司、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全国海关电子通关中心)、海关总署机关服务中心(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关总署研究中心、中国海关博物馆、中国海关出版社主要负责同志。
二、全国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广志 办公厅主任
副主任: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分管政务公开的相关负责人
成 员:办公厅政务公开处、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综合处室(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处室)处室负责人。具体工作由办公厅政务公开处承办。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