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其他 |
| 【文 号】 | 公告〔2020〕57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 【生效日期】 | 2020-04-21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意大利共和国农业、食品和林业政策部关于意大利大米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允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意大利大米进口。现将进口意大利大米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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