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6号(关于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其他
【文  号】 公告〔2024〕6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4-05-31 【生效日期】 2024-07-0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与服务水平,简化管理模式,降低管理成本,海关总署决定开展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工作,将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和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整合统一为“加工贸易账册”管理模式。现就加工贸易账册整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统一新设加工贸易账册类型

  自2024年7月1日起,加工贸易企业新设立账册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设立金关二期加工贸易账册,“账册类型”填报“E账册”,海关按照现行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有关规定执行。不再新设“以企业为单元”类型账册。

  二、原有“以企业为单元”账册可继续使用

  加工贸易企业前期已设立的“以企业为单元”账册(即“账册类型”为“以企业为单元”)可继续使用。原有“以企业为单元”账册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新设金关二期加工贸易账册,按规定办理剩余料件结转手续和原账册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5月3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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