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3〕37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3-04-17
【生效日期】2023-06-0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7号(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的公告)

公告〔2023〕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HS/T 71—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4月1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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