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统计司关于同意变更郴州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索 引 号】 41/2018-00026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18〕11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18-03-15
【标  题】 综合统计司关于同意变更郴州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你关《关于申请变更郴州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湘关统函〔201832)收悉。经研究,同意变更郴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为:43116”;第一、二位代码“43”代表湖南省;第三、四位代码“11代表综合保税区所在的第五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

二、上述代码用于综合保税区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后,不再保留州出口加工区州出口加工区国内地区代码“43115”于2018315日起停止用于编制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停止用于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四、州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于2018315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完成原州出口加工区企业海关注册编码更新工作,调整统计报表的相关内容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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