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13-00009 | 【发文字号】 | 统计函〔2013〕47号 |
| 【发文机关】 | 统计分析司 | 【成文日期】 | 2013-05-10 |
| 【标 题】 | 综合统计司关于增设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 ||
武汉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增设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武关统函〔2013〕117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为“42016”,其中第一、二位代码“42”代表“湖北省”;第三、四位代码“01”代表“武汉市”;第五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
二、代码“42016”用于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五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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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司 2013年5月8日 | |
统计司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