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10-00372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关】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04-04-28 |
| 【标 题】 | 海关人员6项禁令 | ||
一、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高消费活动,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二、严禁向管理相对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三、严禁收受管理相对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礼物等,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四、严禁以打招呼等任何方式干扰办案,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五、严禁泄露海关业务秘密,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六、严禁参与、庇护走私,违者一律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