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增设黑河保税物流中心国内地区代码有关事项的复函

【索 引 号】 00001415—4/2020-00003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20〕5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20-01-20
【标  题】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增设黑河保税物流中心国内地区代码有关事项的复函

哈尔滨海关:

  《哈尔滨海关关于增设黑河保税物流中心国内地区代码的函》(哈关统函〔2020〕8 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并配套增设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为“2311W”。其中,第一、二位代码“23”表示黑龙江省;第三、四位代码“11”表示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黑河市;第五位代码“W”表示保税物流中心。

  该代码用于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海关注册编码(10位数)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二、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2311F9W1”。其中,第一至四位与海关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第五位代码“F”表示物流中心所在的自贸区;第六位代码“9”无特定含义;第七位代码“W”表示保税物流中心;第八位代码“1”表示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该代码用于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在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调查子系统中“特殊贸易区域”栏目中赋码。

  三、上述新增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业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四、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行政区划为黑龙江省黑河市瑷珲区,代码为“231102”,请你关注意接收企管司维护的JC系统参数,确保10位数海关企业编码注册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20年1月20日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