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80号),加强南京海关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现将修订后的《南京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0日公布的《南京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南京海关公告2009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南京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doc
南京海关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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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18年第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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