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5〕171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5-08-19
【生效日期】2025-08-19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公告〔2025〕171号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废止的部分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