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
联合公告〔2010〕9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商务部
【发布日期】
2010-12-28
【生效日期】
2010-12-28
【效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公告2010年第96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证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联合公告〔2010〕96号
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规范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与商务部(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证问题的通知》(署法〔2000〕745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