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联合公告〔2010〕96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商务部
【发布日期】2010-12-28
【生效日期】2010-12-28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公告2010年第96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证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联合公告〔2010〕96号

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规范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与商务部(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证问题的通知》(署法〔2000〕745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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