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10-00270 | 【发文字号】 | 公告〔2009〕39号 |
| 【发文机关】 | 口岸监管司 | 【成文日期】 | 2009-07-13 |
| 【标 题】 | 海关总署关于进境KJ3类快件的申报规范和快件渠道进出境个人物品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为切实加强进出境快件实际监管,现就进境KJ3类快件的申报规范、快件渠道进出境个人物品监管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进境KJ3类快件,快件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在报关单“货物名称”栏应当申报规格、型号、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内容。
二、快件渠道进出境个人物品的限值、免税额、完税价格、税则归类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相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