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15—4/2019-00018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19〕35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2日
【标 题】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同意增设日照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同意增设日照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青岛海关关于申请增设日照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青关统便函〔20197)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日照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并配套增设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日照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为“37116”。其中,第一、二位代码“37”代表山东省;第三、四位代码“11”代表日照综合保税区所在的日照市;第五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

该代码用于日照综合保税区企业海关注册编码(10位数)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二、日照综合保税区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为“37119261”。其中,第一至四位代码与海关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第五代码“9无特定含义;代码“2代表日照综合保税区所在的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第八位代码“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该代码用于日照综合保税区企业在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调查子系统中“特殊贸易区域”栏目中赋码。

三、原“日照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3711W”保留至2019930日,请你关在此日期前完成企业备案、电子账册、通关业务转换等工作。

四、新增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于2019420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业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五、日照综合保税区注册企业所在行政区划为日照市东港区,代码为371102,请你关注意接收企管司维护的JC系统参数,并注意确保10位数海关企业编码注册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