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8〕159号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7-60次会议归类决定.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