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4〕2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4-3-27
【生效日期】2014-3-27
【效力】失效
【效力说明】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2号废止。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4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总署公告〔2014〕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7号公布)的规定,现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见附件)的格式文本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doc    
 2.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doc



                                                    海关总署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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