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其他 |
| 【文 号】 | 公告〔2026〕89号 | 【发文机关】 | |
| 【发布日期】 | 2026-06-29 | 【生效日期】 | 2026-07-01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7月1日施行。根据《条例》规定,现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的基础上,新增部分法律文书,新增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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