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统计司关于增设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索 引 号】 00001415—4/2015-00044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15〕46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15-12-10
【标  题】 综合统计司关于增设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成都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增设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的函》(蓉关统函〔2015〕360 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为“5105W”。其中,第一、二位代码“51”代表四川省,第三、四位代码“05”代表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泸州市,第五位代码“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

  二、上述代码用于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新增国内地区代码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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