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14-00005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关】 | 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4-05-04 |
| 【标 题】 | 海关总署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要点 | ||
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全国海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主要是:
(一)在加强监管方面。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要求,切实履行把关职责,把好国门。一是积极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改革,试点范围从广东扩大到8个省(区、市)17个关区,在提高监管效能、便利通关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二是开展“绿篱”专项行动,坚决将危害国家环境与人民健康的货物、物品拒于国门之外,立案查处走私废物案件220起,查证各类走私废物97.63万吨,其中“洋垃圾”5.88万吨。对全部2608家固体废物进口和加工利用企业实现稽查全覆盖。三是加强行邮物品监管,严厉打击利用旅客行李物品夹藏携带货币现钞,查获案件12988起,案值18.77亿元,分别增长170.1%和44.8%。“水客”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四是优化监管查验工作机制,推进稽查作业模式改革,完成进出口企业征信系统开发,推广应用综合业务管理平台,风险管理实战效能得到提升。监管进出境货物36亿吨,运输工具3281万辆(架、艘),同比(下同)分别增长4.4%、2.0%,进出口查验率、查获率分别达到6.06%和17.85%。五是扎实做好武警海关执勤各项工作,修订颁布武警部队海关执勤规定,营房和信息化建设切实推进。
(二)在税收征管方面。全国海关在严峻的税收形势下,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打好税收“攻坚战”。切实加强综合治税,提升征管质量,对集成电路等7个高风险行业进行价格核查,对纺织原材料等10项商品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尽最大努力应收尽收,坚决不征“过头税”。全年税收净入库16641.02亿元,下降5.34%,其中,关税2630.46亿元,进口环节税14010.56亿元。
(三)在打击走私方面。落实国务院专门打击走私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推动地方政府发挥打击走私基础作用。我们重点抓了几项工作:一是召开了打击走私部际联席会议和各省(区、市)打私办主任会议,发挥地方政府在非设关地走私治理等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二是会同10个部门,在11个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破大案、打团伙取得较大成果。持续开展北仑河沿线缉私轮战。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2061起,案值404.1亿元,涉嫌偷逃税额77.2亿元,分别增长10.7%、4.8%和11.3%,涉税千万元以上的重特大走私犯罪案件84起。三是加强口岸反恐维稳工作,严厉打击核生化、毒品、武器弹药等走私,立案侦办走私毒品案件465起,缴获各类毒品5.1吨,侦办走私武器弹药案50起,增长16.3%。四是认真做好海上缉私力量移交准备工作。
(四)在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方面。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监测预警,定期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和外贸态势,及时报送统计分析报告,积极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建言献策,提出的扩大部分商品进口等多项建议,得到国务院的肯定和采纳。去年,国办采用海关各类信息2863篇,其中,监测预警信息129篇,中央领导同志批示268篇。海关政务信息在国办排名列第3位。中央纪委对海关信息工作提出表扬。
(五)在服务发展方面。围绕国务院的部署,推进简政放权,着力改革创新,促进贸易便利。一是研究制定海关总署党组关于海关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意见,在全面梳理海关对外执法和业务管理领域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的基础上,按照“管、减、简、便”的原则,取消和下放7项海关行政审批事项,同步集中修订23部海关规章,制定了2013年至2015年海关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落实“一线放开、二线安全有效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