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1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 总署公告〔2014〕51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4-6-30 【生效日期】 2014-7-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将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3号发布)有关规定,现将该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予以公布(见附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doc

海关总署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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