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2/2019-00044 | 【发文字号】 | 署监函〔2019〕350号 |
| 【发文机关】 | 口岸监管司 | 【成文日期】 | 2019-09-16 |
| 【标 题】 | 海关总署关于东航、法荷航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开展“国际通程航班”业务的通知 | ||
近期,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总署提出了东航、法荷航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开展“国际通程航班”业务的申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同意法荷航、东航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开展“国际通程航班”业务(开展范围详见附件)。请你关严格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开展“国际通程航班”业务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133号)进行监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