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20-00011 | 【发文字号】 | 署办税函〔2020〕11号 |
| 【发文机关】 | 关税征管司 | 【成文日期】 | 2020-05-11 |
| 【标 题】 |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明确《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中高压发生器技术规格的通知 | ||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来函,明确《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财关税〔2019〕38号附件2)“第十五类:电子信息及生物医疗装备(二)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生物工程和医疗生产专用设备”项下“2.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的一级部件“高压发生器(80KW)”,是指功率80KW及以上的高压发生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