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5〕65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5-04-22
【生效日期】2025-04-22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5号(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

公告〔2025〕65号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海关对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2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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