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24年第2号

2024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18年第3》发布的《南京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南京海关决定废止《南京海关进口棉花检验监管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18年第13号附件13,相关工作按照海关总署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海关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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