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 【文 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3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08-2-29 | 【生效日期】 | 2008-6-1 |
| 【效 力】 | [失效] | 【效力说明】 | 根据海关总署2008年第102号公告,自2009年1月1日其废止。 |
为促进国际民航运输便利,保障国际民航运输安全,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的管理,提高旅客通关效率,适应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现予以公告,自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