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场化采购排除信息处理办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7号

  2020年3月2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为公平有序开展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制定《市场化采购排除信息处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市场化采购排除信息处理办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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