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7号(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公告〔2017〕57 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7-11-27 【生效日期】 2017-12-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7〕25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详见财政部网站。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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