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关于公布进口黄大豆实行暂定关税税率)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7-9-30 【生效日期】 2007-9-30
【效  力】 [失效] 【效力说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于2024年12月20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7年第53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进口黄大豆(税则号列:12010091)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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