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知识产权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7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8-5-20
【生效日期】2008-5-2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113010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7号(关于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海关保护备案)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7号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标志之一的吉祥物向我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见附件)。

  进出口侵犯上述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世博会吉祥物

            二○○八年五月二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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