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统计司关于增设青岛保税港区诸城功能区保税物流中心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索 引 号】 00001415—4/2017-00009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17〕25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17-05-24
【标  题】 综合统计司关于增设青岛保税港区诸城功能区保税物流中心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济南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增设青岛保税港区诸城功能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的函》(济关统函〔2017〕92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设青岛保税港区诸城功能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 青岛保税港区诸城功能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为:“3723W”;第一、二位代码“37”代表山东省;第三、四位代码“23”代表青岛保税港区诸城功能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诸城市;第五位代码“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

二、上述代码用于青岛保税港区诸城功能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新增国内地区代码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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