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15—4/2020-00017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20〕28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4日
【标 题】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海关统计专项调查调研系统(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海关统计专项调查调研系统(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我司联合署内相关部门完成了“海关统计专项调查调研系统(一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发、测试和部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625日起,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调查工作,从原外贸出口先导指数调查系统(以下简称旧系统)迁移至新系统,样本企业直接访问新系统填报月度统计调查问卷。请各关及时通知样本企业,按时填报。

二、新系统通过互联网访问,访问地址分别为:

企业填报端http://43.248.49.212:81/survey;海关管理端http://43.248.49.212:82/survey-manage。用户名和密码不变。

三、自202071日起,旧系统下线,请各关根据需要提前做好本关区的数据备份工作。

四、新系统的操作手册可以通过统计分析司网站/统计调查处/调查调研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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